根据《中国科学院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跨区域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11月1日上午,由过程工程所牵头,联合工程热物理所、理化所、化学所、国家纳米中心及力学所组成第7检查组对青海盐湖所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副所长冯海涛主持会议。
所办公室负责人从安全工作规章制度及体系建设、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问题整改工作等方面详细汇报了青海盐湖所安全管理工作。听取报告后检查组通过实地检查、现场询问等方式,较为全面地掌握了青海盐湖所的安全工作情况。检查组实地检查了实验室、中控室、电梯机房、消防水泵等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情况,查阅了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安全责任书、相关工作记录及台账等文件资料和档案。
通过检查,检查组认为青海盐湖所领导对安全工作重视,管理思路清晰;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健全,安全管理专职人员配备基本到位,逐级签订了安全责任书;积极开展风险源识别,强化实验安全操作评估;组织开展了安全监督检查;积极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现行安全制度体系相对齐全规范。研究所内部安全防范设施基本满足治安保卫工作要求,监控系统、配电系统运行正常,安全管理工作档案基本齐全。另外对研究所制度、操作规程、应急预案上墙给予表扬,值得推广学习。
同时,检查组也指出研究所在安全责任明晰、制度建设修订、消防安防管理、危化品管理、学生宿舍管理、实验室用电、危废处置流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需要进一步改进完善的意见和建议。
最后,冯海涛代表研究所对检查组的工作表示感谢,并就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检查组进行了交流。他表示,青海盐湖所要认真、仔细、全面的整改检查组提出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落实实验室危险化学品重点部位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和整改,并以这次跨区域安检为契机全面提升青海盐湖所的科研安全管理工作水平,为盐湖科技创新和安全发展保驾护航。
院办公厅、兰州分院相关负责人出席了此次跨区域安全检查。
会议现场
实地检查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