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青海盐湖所招收的学术型博士学位研究生,旨在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爱国守法,在本学科领域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及相关工作的能力,能在科学研究和专门技术等方面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专业型博士学位研究生,旨在培养满足国家科技创新需求,能够在科学实践中解决复杂工程技术问题,创新工程建设方法,具备组织实施高精尖科技创新工程的能力,能够承担国家重大项目的专业型领军人才。
二、报考条件及要求
(一)报考普通招考的博士学位研究生,需满足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得国家承认的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能在博士入学报到时间前取得硕士学位,即2023年9月1日前须获得硕士学位证);
(3)硕士学位同等学力人员;
其中硕士学位同等学力人员是指:
①获得国家承认的学士学位满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达到与硕士学位同等学力。获得本科毕业证但未获得学士学位证者不予认可。
②国家承认学历的硕士研究生结业生(报名时已取得硕士结业证书且必须已获得学士学位)。
③报名时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但尚未取得硕士学位的人员。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本所规定的体检要求。
5.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6.持境外大学硕士学位证书者,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提交认证报告。境外在读尚未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在学证明(写明预计获硕士学位时间)。若被录取,在报到时须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否则不予报到注册。
(二)同等学力人员报考,除符合上述有关要求外,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已取得报考专业6门及以上硕士研究生主干课程的合格成绩(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成绩通知单)。
2.已在公开出版的核心学术期刊发表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学术论文2篇(第一作者);或获得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省部级或以上科研成果奖(为主要完成人);或主持过省部级或以上科研课题。
3.符合本所规定的其它条件。
(三)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博士入学报到时间前取得硕士学位。
通过全国统招统考录取的双证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按应届毕业生以普通招考方式正常报名参加我校的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但最迟须在博士入学报到时间前取得硕士学位。
单证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须获得硕士学位证书后方可正常报名并参加我校的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
(四)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该专项计划坚持“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原则和“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的招生原则。主要面向少数民族考生。报考该专项计划的考生,除了需具备上述第(一)款中各项条件外,还须符合教育部关于2023年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报名考生的具体要求。
1.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教处(高教处)审核同意报考。
2.保证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到定向单位或地区就业。其中,在职考生派遣回原工作单位;毕业离校时仍未就业的非在职考生派遣回定向省份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
3.中国科学院大学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65名,其中新疆班专项20名、青海西藏班专项20名、民族药专项15名、普通少数民族考生指标10名。请考生依据招生指标分布情况,慎重报考。
(五)下列情况的考生报考时须征得定向培养单位的书面同意:
1.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
2.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硕士生,现正在履行合同服务期的在职人员考生。
3.拟报考定向培养的考生。
(六)有特殊原因不能保证全脱产学习的考生,应在报考和复试时向本所和导师进行如实说明,并按照本所相关要求执行。如不能按照本所和导师要求保证学习时间的,不予录取。
(七)现役军人考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的规定办理报考手续。
(八)由于“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因此在网报前,考生要与拟报考的导师进行充分的沟通。在整个博士招录过程中,若导师认为本人不适合指导某学生,导师有不录取该学生的权利。
三、报名时间、方式及报名手续
考生在网报前,请务必仔细阅读中国科学院大学2023年博士招生网上报名公告和本所的网上报名公告,凡未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网上报名时间:
2022年12月12日-2023年1月12日,全天受理。逾期不再受理补报。
2.网上报名方式:
普通招考考生(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申请-考核”制方式考生)请登陆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admission.ucas.ac.cn),点击“博士报名”,选择“普通招考”进入报名系统中,进行考生注册。其中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进入系统后在考试方式栏中选择“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3.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应在2023年1月15日前(以邮戳为凭)向本所研究生部提交下列书面材料:
(1)网上报名系统生成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打印件;
(2)2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专家推荐书(推荐书在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博士招生”栏目的“资料下载”区下载,由推荐专家填写后寄至本所研究生部,也可密封后由考生转交);
(3)硕士课程成绩单和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
(4)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5)获得境外学历人员须提交境外教育机构颁发的学历证书复印件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硕士学位认证报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在学证明,写明预计获硕士学位时间,并在报到前查验学历证书和认证报告的原件和补交复印件);
(6)本所要求提交的其它材料。
“申请-考核”制方式考生需提交《中国科学院青海盐湖研究所2023年攻读攻读博士研究生申请表》(须含报考导师推荐意见及导师本人签字)(见附件1)。交由报考导师审核并签字,确认报考导师同意接收。可由报考导师交被推荐人寄(送)往本所研究生部或由报考导师直接交往本所研究生部。具体考核方式见中国科学院青海盐湖研究所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工作实施方案(http://www.isl.cas.cn/yjsjy/zs/bszs/202210/t20221018_6533227.html)。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除了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由原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教处(高教处)审核盖章的《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空表可从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博士招生”栏目的“资料下载”区下载)。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除了提交上述材料外,还应按本简章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提交其它有关材料。
4.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应在2023年1月15日前(以邮戳为凭)缴纳报名费200元,缴纳的报名费和报名材料概不退还。报名费由考生转账至我单位中国工商银行账户。转账后将转账凭证扫描或网页截图发至邮箱sdwang@isl.ac.cn,邮件主题为“姓名+2023年度博士报名费”。研究生部不负责收取报名费。
银行帐号如下:
户 名:中国科学院青海盐湖研究所
开户行:工商银行西宁市虎台分理处
帐 号:2806015309026404305
备 注:必须在附言中注明“姓名+2023年博士报名”。
5.本所研究生部对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查后,向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核发准考证。准考证请考生自行网上打印。在复试阶段还将对报考资格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入学招生考试时间
(一)普通招考“申请-考核”制考试
2023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研究所采取“申请-考核”制,考试时间预计2023年2月下旬或3月上旬进行(具体时间邮件通知)。
(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专业课:2023年4月07日上午8:30-11:30,
2023年4月07日下午2:30-5:30;
外国语:2023年4月08日上午8:30-11:30。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不参与“申请-考核”制,须按全校普通招考的方式参加全校统一考试。
五、体格检查
体检由研究所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的要求、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要求进行,由本所结合单位实际情况提出具体的体检要求。新生入学后需进行体检复查。
六、录取和入学注册
1.本所根据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含面试成绩,以及对考生硕士或本科阶段的学习成绩、专家推荐书等材料的综合考评结果)、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成绩或面试成绩不及格(即低于百分制的60分)的考生,不得录取。政审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也不予录取。
2.录取类别为“定向”的考生,在录取前须签署三方定向培养协议。录取数据上报后不得变更录取类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全部属于定向培养。
3.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普通公开招考考生,录取时必须转考生档案。未能将考生档案转至本所的,取消录取和入学资格。
4.被录取的考生应在本所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注册。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事先以书面形式向所在本所请假,请假时间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不报到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5.被录取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在入学报到时出具硕士学位证书原件。截止2023年9月1日未获得硕士学位者或不能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原件者,取消其博士入学资格。
七、收费及待遇
国家计划内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一般为10000元/年·生,按学年收取。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学费交至研究所财务室。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的收费标准同上。
本所为非定向培养的博士研究生提供良好的奖助学金待遇,博士研究生人均奖助学金4400元/人·月。
八、培养方式和学习年限
研究所招收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学习形式主要为全日制。普通招考博士生学制为3年,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6年。
九、违纪处罚
对于考生提交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他违反招生规定的行为,将按教育部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十、就业
非定向博士生毕业后在国家的就业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就业;定向培养的博士生毕业时按定向协议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
十一、其它
考生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原所在单位或定向及服务合同单位产生的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导致我校本所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无法被录取或复查不合格取消录取资格(入学资格)的后果,本所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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