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发布《中国科学院青海盐湖研究所信息公开工作2021年度报告》。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日期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概述
2021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国科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要求,青海盐湖所继续建立健全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体系,规范开展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充实公开内容,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问题,并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信息公开工作继续取得进展。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1、通过所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公开信息情况。2021年,所网站新增公开信息共580条。
2、通过官方新媒体发布平台公开信息情况。2021年,青海盐湖所官方微博发表微博50条;官方微信发布信息40条;电子简报和通讯共计发布信息12期。
3、所网站其它专栏公开信息情况。2021年,所网站除“信息公开”以外的其它专栏,共发布全所各方面工作相关信息1500余条。
三、收到和处理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1年,青海盐湖所共收到0件信息公开申请。
四、因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1年,青海盐湖所无因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等情况。
五、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21年,青海盐湖所不断加强和改进信息公开工作,但离国家和公众日益提高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2022年,青海盐湖所将综合运用各种信息公开的平台和渠道,进一步加大信息主动公开的力度,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