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研究所简介
中国科学院青海盐湖研究所(简称青海盐湖所)创建于1965年,是我国唯一专门从事盐湖研究的国立科研机构。青海盐湖所立足世界盐湖科技前沿,面向国家对农用钾肥和锂、镁、硼等重要原材料及高端产品的战略需求,主要开展盐湖成因与演化、盐湖资源与化学,以及盐湖资源综合与高值化利用的基础、应用基础和工程技术等的研究与研发工作。青海盐湖所有盐湖地质与环境实验室、盐湖资源化学实验室和盐湖资源综合利用技术开发中心三个研究单元,有分析测试中心、甘河中试基地、文献情报与编辑部等支撑部门。
五十多年来,青海盐湖所服务国家战略需求,共取得各类科研成果300余项,其中国家级、省部级奖励60余项。重要科研工作包括:(1)建立了我国盐湖地质和盐湖化学的理论体系;(2)建立了元素同位素质谱测定新方法及卤水与盐的分析方法,取得了氯同位素国际标准;(3)完成了我国盐湖资源的调查与评价,建成了中国盐湖资源与环境数据库;(4)为青藏铁路成功跨越盐湖做出了重要贡献;(5)奠定了我国钾肥工业的理论和技术基础,支撑了我国钾肥工业的发展;(6)开发了高镁锂比盐湖卤水提锂新工艺,形成了整套工程技术,合作企业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
青海盐湖所造就了一大批盐湖科技英才,先后有4位科学家当选为中国科学院院士。目前,全所有正式在册职工267人,其中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38人、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68人, 在读研究生148人。有化学、地质学两个专业一级学科博士研究生培养点,化学、地质学、化学工程与技术三个专业一级学科硕士研究生培养点,有化学、地质学两个专业一级学科博士后流动站。
2022年盐湖资源绿色高值利用重点实验室获得中国科学院批复正式启动建设,标志着我所进入新的历史发展时期。实验室面向世界盐湖科技前沿、面向国家对钾、锂、镁、硼等盐湖重要资源及高端产品的战略需求,保障我国粮食安全与能源安全,助力“双碳”目标的实现,在盐湖资源绿色高效分离技术创新、盐湖高端化学品制备关键技术、盐湖资源高值利用的生态安全与资源保障三个主攻方向上,开展10大领域的重点研究工作,为加快建设世界级盐湖产业基地建设提供技术支撑。
新时期,为加强基础研究、强化原始创新,加强工程技术研发、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为加快建设世界级盐湖产业基地提供更强有力的科技支撑,现面向全球诚聘优秀人才。
二、研究领域
(一)研究方向
1.盐湖资源绿色高效分离技术创新。重点开展浓盐溶液结构、动力学与界面效应基础理论研究、盐田系统资源元素损耗过程与机制研究和盐湖资源绿色高效分离材料与技术研究。
2.盐湖高端化学品制备关键技术。重点开展高端锂产品制备的科学基础与关键技术研究、镁基功能材料与金属基功能材料制备的科学基础与关键技术研究和高端硼材料制备的科学基础与关键技术研究。
3.盐湖资源高值利用的生态安全与资源保障。重点开展基于水资源优化配置和水盐平衡分析的资源生态环境承载力评价研究、盐卤非传统同位素分析新技术研发及其应用研究、盐湖战略性矿产可持续利用的科学基础与关键技术研究和盐湖铷铯等稀有战略元素资源评价与协同开发技术研究。
(二)专业要求
地球化学、矿物学、岩石学、矿床学、环境科学、环境工程、无机化学、物理化学、材料学、材料物理与化学、分析化学、化学工艺、化学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工程,以及符合研究方向要求的相关专业。
三、招聘条件
(一)第一层次(领军人才)
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学术造诣高深、取得了国内外同行公认的杰出成就,具有在所从事的研究领域超越或引领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具有较强的团队领导和组织协调能力,能够带领学术团队进行协同攻关,已成为国家级领军人才或具有相当学术水平的领军人才。
(二)第二层次(拔尖人才)
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取得了突出学术成就,具有在所从事的研究领域追赶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有较强的团队领导和组织协调能力,在国内外高水平大学、科研机构、企业等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已入选国家重点人才工程青年项目或省部级领军人才项目的人才,或具有相当水平的拔尖人才。
(三)第三层次(骨干人才)
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取得了突出学术成就,在国内外高水平大学、科研机构等取得博士学位,具有3年及以上科研工作经历,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的人才,或具有相当水平的骨干人才。
(四)第四层次(青年博士)
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在所从事的研究领域取得了突出的工作业绩,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发展潜力。
四、配套政策及薪酬待遇
第一层次
1.提供开展科研所需要的工作条件,配备学术团队及相关工作人员。
2.提供科研经费300万元—1000万元(含国家配套)。
3.聘期内年薪不低于100万元(税前)。
4.一次性提供安家费150万元-200万元。 购房前提供周转房(免租3年)。
5.符合条件者可推荐申报青海省“昆仑英才·高端创新创业人才”杰出人才,入选后享受相应待遇。
第二层次
1.提供开展科研所需要的工作条件,配备学术团队及相关工作人员。
2.提供科研经费100万元—500万元(含国家配套)。
3.聘期内年薪不低于50万元(税前)。
4.一次性提供安家费60万元-150万元。 购房前提供周转房(免租3年)。
5.符合条件者可推荐申报青海省“昆仑英才·高端创新创业人才”领军人才,入选后享受相应待遇。
6. 符合条件者可推荐申报国家和中科院人才计划,获批后享受相应待遇。
第三层次
1.提供科研所需要的工作条件。
2.提供科研经费20万元—100万元(含国家配套)。
3.聘期内年薪不低于30万元(税前)。
4.一次性提供安家费40万元-60万元。购房前提供3年住房补贴。
5.符合条件者可推荐申报青海省“昆仑英才·高端创新创业人才”拔尖人才,入选后享受相应待遇。
6.符合条件者可推荐申报国家和中科院人才计划,获批后享受相应待遇。
第四层次
1.提供科研所需要的工作条件。
2.聘期内享受副研究员待遇。
3.一次性提供安家费30万元-40万元。购房前提供3年住房补贴。
4.被认定为青海省“昆仑英才·高端创新创业人才”拔尖人才者,享受相应待遇。
5.对于进博士后流动站工作的优秀博士,提供不少于10万元的科研经费。
五、招聘方式
(一)招聘方式
采取“一人一议”的方式常年招聘。
(二)应聘材料
1. 《中国科学院青海盐湖研究所应聘登记表》。
2. 经历和身份证明材料:护照或身份证件扫描/复印件,任职/工作经历证明,最高学历学位证书扫描/复印件、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海外院校获得学历学位者),驻外使领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海外申请人)。
3. 主要成果证明:主要成果(代表性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等)扫描/复印件或证明材料,奖励证书扫描/复印件,其他能证明工作业绩和能力的材料。
(三)应聘程序
1.符合条件的应聘者提出申请,将应聘材料(包含应聘登记表和证明材料)以电子邮件形式投递给人事教育处或各研究单元联系人,初审通过后向人事教育处提交相关应聘材料纸质件。
2.研究所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3.通过审查的应聘者,研究所将组织专家进行竞聘答辩评审,应聘者根据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4.通过专家评审的应聘者,研究所研究确定拟聘人员。
(三) 联系方式
人事教育处:闫莹莹,0971-6329635,yanyy@isl.ac.cn
盐湖地质与环境实验室:魏海成,13997287731,hcwei@isl.ac.cn
盐湖资源化学实验室:刘忠,15297182595,liuzhong@isl.ac.cn
盐湖资源综合利用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刘鑫,13997090629,liuxin@isl.ac.cn
通讯地址:中国青海省西宁市新宁路18号(邮编:810008)
研究所官网:http://www.isl.cas.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