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盐湖所在所属各党支部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0-06-11 编辑:综合办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关于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0〕12号)和青海省委《关于在全省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青发办〔2010〕35号)的通知以及《中国科学院党组〈关于在我院党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科发党字〔2010〕15号)要求,为保证我所创先争优活动的顺利进行,结合我所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大力加强我所党支部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推动我所科学发展、促进和谐、服务职工群众、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引导党员建功立业,为实现盐湖科技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强政治和组织保证。

二、目标要求

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达到以下三个方面的目标要求:

一是推动科学发展。积极探索我所进一步发展的模式,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发展速度,推动全所学习实践活动成果得到巩固和扩大,各项政策部署进一步落实,党员以模范行动影响和带领群众努力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保持又好又快的发展势头。二是促进稳定和谐。党员干部工作水平和能力明显提高,职工在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及时得到解决,群众的权益得到及时维护。三是加强支部建设。党支部的工作覆盖面进一步扩大,组织设置优化,活动方式创新,党员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在职工群众的满意度和信任度进一步提升。
三、 主要内容
创先争优活动以创建先进基层党支部、争当优秀共产党员为主要内容。
先进党支部的基本要求是: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成效明显,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基本义务,努力做到“五个好”:一是支部班子好。支委班子能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团结协作,求真务实,勤政廉洁,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二是支部党员队伍好。党员素质优良,有较强的党员意识,能够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三是工作机制好。规章制度完善,管理措施到位,工作运行顺畅有序。四是工作业绩好。本部门各项指标顺利完成,工作成绩显著、事迹突出。五是群众反映好。党支部在职工群众中达到较高的满意度,党员在群众中有良好形象,党群干群关系密切。

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要求是: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努力做到“五带头”:一是带头学习提高。带头参加集体学习,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定理想信念;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二是带头争创佳绩。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埋头苦干、开拓创新、助人为乐、无私奉献、在本职位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三是带头服务群众。积极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自觉维护群众正当权益。四是带头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五是带头弘扬正气。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四、活动载体

科研、支撑党支部要以发扬“追求真理、勇攀高峰,服务国家、造福人民,自强不息、艰苦奋斗,淡薄名利,团结协作,实事求是,科学严谨”的科学院精神为主题,深入开展“讲奉献、讲品格、讲学风、讲创新、讲成就“的主题实践活动,努力提高我所的科技创新能力。 

机关党支部要以建设学习型机关、效能型部门为主题,深入开展“比学习、比团结、比服务、比效能、比奉献,创一流的素质、一流的形象、一流的队伍、一流的业绩,一流的作风”的主题实践活动,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

后勤服务党支部要以“吃苦耐劳、无私奉献,周到服务,促进和谐”为主题,深入开展“注重思想修养、争做优秀员工,注重业务水平、争做行家里手,注重服务奉献,争做岗位模范”的主题实践活动,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

离退休党支部要与开展“霞辉映满天,快乐伴我行”主题活动结合起来,努力创建“支部班子好、党员队伍好、组织设置好、活动开展好、党员反应好”的五好党支部。努力争当“学习活动好、教育后代好、家庭关系好”的三好老干部。

研究生党支部要开展“树立远大理想、坚定人生信念、培养高尚情操、追求人生价值”为主题的实践活动,加强研究生党员的组织观念和国情、院情教育实践活动,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培养和造就一批思想上成熟、政治上坚定、道德上高尚、行动上自觉的学生党员队伍,担当起社会责任,为 “创新2020”提供可靠的思想、政治和组织保证。

五、方法步骤

创先争优活动按照学习动员、公开承诺、集中评议、整改提高、评比表彰五个步骤适时持续推进。主要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2010年5月底至2011年7月底,着重围绕迎接建党90周年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通过动员学习,明确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总体要求,制定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党员要提出参加活动的具体打算,并采取适当方式向群众公布,作出承诺。要通过采取组织点评、党员互评、群众评议和下级党组织评议上级党组织等形式,对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进行评议,评议结果要通过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布,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对党组织、党员和群众在评议中提出的意见建议,要认真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积极整改。2010年底前,所党委要选树党支部和共产党员的先进典型。评选表彰2个先进党支部、14名优秀共产党员。

(二)2011年8月初至2012年7月底,着重围绕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根据中央、省委和院党组的部署要求,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以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更加突出的工作业绩,向党的十八大献礼。2012年“七一”前后,将专项表彰全所2010年—2012年创先争优活动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以及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成绩显著的先进党支部。

六、组织领导

所党委要把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作为大事来抓,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扎实有效推进。

(一)落实领导责任。所党委成立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所党委书记胡彦明担任,副组长由纪委书记兼副所长梁青生担任,成员有:王永晏、马忠汉、何荣昌、党小刚、马氏文、贾永忠、张西营、刘淑琴、陈均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组织人事处,负责组织指导全所创先争优活动。

(二)注重宣传引导。要通过动员会、座谈会、网络报道、宣传栏等方式,大力宣传创先争优活动的目的、意义,大力宣传创先争优活动的好做法、好经验,大力宣传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的先进事迹,特别注意选树党员身边的先进典型,努力在全所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气。

(三)强化督查考评。采取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随机抽查等形式,了解活动进展,通报活动情况,总结交流经验,研究解决问题,防止创先争优活动流于形式。每年结合年终考核,对各党支部抓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测评。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思想上不重视,工作上不得力的,及时提出批评,限期整改。

(四)坚持统筹兼顾。各部门、各支部要把创先争优活动作为基层党建的一项重要的经常性工作常抓不懈,形成长效机制。要把创先争优活动与推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向深度和广度发展结合起来,与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结合起来,与提高基层党建科学化水平结合起来,与促进本单位中心工作结合起来,确保活动真正取得实效。

(五)贯彻群众路线。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做到活动方案听取群众意见,党组织和党员向群众作出公开承诺;活动情况向群众通报,请群众评议;评选先进请群众参与推荐,向群众公示,接受群众监督;活动成效接受群众检验,由群众评判。

所属各党支部要认真按照所党委的安排,分阶段、有计划、有步骤积极组织开展各支部的创先争优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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