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盐湖所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情况通报暨总结大会

发布时间:2014-01-25 编辑:组织人事处

  1月24日下午,青海盐湖所党委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情况通报暨总结大会,兰州分院副院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成员杨生荣,兰州分院组织人事处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张兴仁,青海盐湖所党委书记兼副所长胡彦明、副所长吴志坚、副所长兼党委副书记王永晏、副所长赖忠平及所党委委员、纪委委员、中层干部、党支部书记和离退休党员代表6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胡彦明主持。

  王永晏作了《中国科学院青海研究所党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和建章立制环节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报告从制订整改方案、加强学习教育、狠抓工作落实、制度建设和总结巩固活动成果等六个方面回顾了青海盐湖所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的情况,报告重点介绍了青海盐湖所在科研工作、管理工作、服务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解决职工实际困难等方面取得的显著成效。他在报告中指出,在整改落实过程中,我们坚持做好常规工作与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相结合、当前整改与长效机制建设相结合、解决“四风”问题与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相结合,取得了阶段性整改成效。下一步,我们要按照院党组的统一部署,扎实推进整改落实,把整改落实与强化制度执行力作为青海盐湖所党建工作的一项长期任务来抓。

  会上对青海盐湖所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情况进行了民主测评。

  胡彦明代表所党委作了《中国科学院青海盐湖研究所党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报告》,报告系统总结了所党委在教育实践活动三个环节的主要工作、取得的成效、存在的不足和今后的努力方向。他在报告中指出,所党委在中科院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第五督导组和兰州分院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严格按照中央要求,按照“时间服从质量”的原则,稳步推进,总体上做到了“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重实效”,注重抓落实,见成效,较好地完成了各项整改任务。这些成绩的取得,有的工作是在边学边改中完成的,有的是在整改落实环节实现的,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力促进了青海盐湖所各项事业的发展。

  胡彦明在报告中指出,青海盐湖所的教育实践活动虽然顺利完成了各环节目标任务,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是,这些成效与中央和院党组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与青海盐湖所广大职工的期待还有较大距离。主要表现在:一是在学习教育方面,不同程度地存在学习形式单一,学习和实践结合不够等问题,被迫学习较多,主动学习和自学相对较差。党内组织生活相对贫乏,党员和干部受教育、受约束机制缺乏。党员干部的政治素养和党性原则还需要进一步提高。二是在听取意见方面,所领导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还不够深入,了解职工群众意见建议不够全面,群众表达民情民意的还需要建立畅通渠道和长效机制。三是在落实整改方面,措施不一定完善,制度不一定科学,执行力需要强化,执行情况需要长期进行监督检查。

  杨生荣对两个报告进行了点评。他高度评价了青海盐湖所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取得的成效。他指出,两个报告客观真实,符合实际,各项整改落实措施具体到位,成效比较显著,完成“规定动作”的同时,“自选动作”也做得比较好,有特色,符合中央和院党组对教育实践活动的总体要求。最后,他希望青海盐湖所以此次实践活动为契机,不松懈,不收场,继续抓好各项整改措施的落实,凝聚力量促进盐湖所的创新和发展。

  会上,杨生荣还对民主测评结果进行了通报。经现场统计,参会人员对青海盐湖所党委领导班子教育实践活动的总体评价中,“好”与“较好”之和的比例占98.4%,这一测评结果从侧面比较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广大职工群众对青海盐湖所党政领导班子开展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的认可和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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