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盐湖所召开党委中心组扩大会议学习中纪委第七次全会精神

发布时间:2017-02-22 编辑:组织人事处

  221日上午,青海盐湖所召开党委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 所领导、党委委员、纪委委员、中层干部、研究员、党支部书记、民主党派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所党委书记王萍主持。 

  

 

吴志坚安排部署重点工作

王萍传达学习相关文件精神

王永晏解读《实施办法》

会议现场

 

 

 

 

    

  221日上午,青海盐湖所召开党委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 所领导、党委委员、纪委委员、中层干部、研究员、党支部书记、民主党派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所党委书记王萍主持。 

  会上,王萍传达了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精神。王永晏宣读了《中共中国科学院党组关于中国科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修订稿)》主要内容,对《实施办法》总则、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工作措施、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等条款进行了详细解读。 

  王萍在导读习近平重要讲话时强调,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站在实现党的历史使命的战略全局高度,充分肯定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取得的显著成效,明确提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讲话立意高远、内涵丰富,直面现实、充满自信,蕴含着质朴真挚的为民情怀和担当精神,具有深刻思想性和强烈感染力,为进一步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供了重要遵循和强大动力。她要求青海盐湖所广大党员和领导干部要深入学习贯彻全会精神,深刻领会讲话内涵,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密切联系青海盐湖所实际,全面、科学、系统、准确学习领会会议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坚定政治方向,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她要求青海盐湖所尽快修订《青海盐湖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所领导与职能部门、科研团队负责人签订个性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责任主体,细化履责措施,扎实推进青海盐湖所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为青海盐湖所科研发展创造健康良好的工作环境。同时要求各部门要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与科研、管理和支撑等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落实、检查和考核。 

  最后,吴志坚就青海盐湖所科研项目申请、人才队伍建设、科研平台建设、风险防控、制度建设和经费预算管理等方面的重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他要求全所上下团结一心,凝神聚力,开拓进取,出实招,鼓实劲,扎实推进青海盐湖所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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