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大纲优秀青年科技奖》简则

发布时间:2009-06-09

  我国盐湖化学的创始者与奠基人,我国从事分子光谱研究的先驱者,中国科学院学部委员,化学研究所、青海盐湖研究所名誉所长、著名化学家柳大纲先生逝世后,其家属根据柳老生前的意愿将遗款捐献作为基金,奖励在国内特别是在西部边远地区进行科学研究并做出成就的青年科学家,鼓励青年在国内特别是在西部边远地区进行科学技术研究。 
  为了继承柳大纲先生在开拓和发展我国无机化学、物理化学、应用化学和盐湖资源开发利用方面的业绩,发扬柳大纲先生严谨治学、勇于创新、精心组织和无私奉献的科学精神,鼓励青年科技人员热心科技事业,勇攀高峰,在国内特别是在边远地区作出新的贡献,特设立《柳大纲优秀青年科技奖》。 
  一、本奖专门用于奖励国内特别是西部边远地区,从事无机化学、物理化学、应用化学和盐湖资源研究与开发应用方面的基础、应用和开发研究工作,且表现突出,成绩显著,45岁以下的科技工作者。获奖者必须是热爱祖国,热爱科学,具有良好的科研道德,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 在基础研究工作中有新的重要发现,撰写出具有国内领先水平或国际先进水平的科学专著或论文,对本学科的发展具有一定意义。 
  2. 在应用研究工作中取得了有重要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科研成果,解决了重大或关键性的科技问题。 
  3. 在开发研究工作中成绩显著,在新技术的开发应用、工程技术或在观测手段和实验室的建立中能创造性地解决重大技术难题,或本人在重大项目中起到关键作用。 
  4. 在科技研究的组织领导工作中有卓越成绩,或在培养科技人才方面做出重要贡献。 
  二、本奖每两年评奖一次,每次不超过3-5人。向获奖者颁发《柳大纲优秀青年科技奖》证书和奖金。 
  三、设立《柳大纲优秀青年科技奖》理事会,由倡议设立本奖的中国科学院青海盐湖研究所协商聘请有关领域知名科学家组成。设名誉理事长、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以及理事。下设专家评审组和秘书组,其日常工作由中国科学院青海盐湖研究所负责。 
  四、本奖面向全国同行。由本人申请,经两名专家(具有高级职称)推荐,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经专家评审组评选出3-5人,由理事会批准生效。 
  五、《柳大纲优秀青年科技奖》基金,接受国内外捐赠,以存款利息用于奖励开支。 
  六、本简则的解释权归《柳大纲优秀青年科技奖》理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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