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召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大会

发布时间:2008-10-15

  2008年10月14日,青海盐湖研究所召开全体党员和职工代表、学生代表参加的200余人大会,动员和部署全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会议由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副所长、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副组长梁青生主持。所党委书记、副所长、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组长胡彦明代表所党委在大会上做了动员报告。省委第十指导检查组五位同志出席了会议。柴桂荣组长代表指导检查组作了重要讲话。 
  胡彦明书记在动员讲话中结合我所实际分四个部分做了动员报告:一是充分认识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重大现实意义,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坚定性、紧迫性和自觉性;二是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取得初步成效,为下一步扎实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打下坚实基础;三是明确目标、突出重点,扎实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四是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抓住关键环节,确保我所学习实践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胡彦明要求所属各党支部要按照所党委的要求,组织广大党员抓好理论学习,充分认识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重大意义,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按照“三个阶段、十一个环节”的要求,准确把握学习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基本原则和方法步骤,确保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职工群众得实惠的效果。学习实践中要坚持解放思想、突出实践特色、贯彻群众路线、正面教育为主的原则,努力实现“提高思想认识,解决突出问题,创新体制机制,促进科学发展”的目标。所党委要把学习实践活动当作推动各项工作的重要机遇和强大动力,把学习实践活动同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结合起来,坚持统筹兼顾,加强分类指导。处理好参加学习实践活动与做好科研管理各项工作的关系,通过学习实践活动促进各项工作,用各项工作的实际成果来衡量和检验学习实践活动的成效,切实做到“两不误、两促进”。领导小组要根据各部门的工作特点,有针对性地确定各自的重点学习内容和重点解决的问题,做到科研和管理有所区别,机关和后勤有所区别,党员干部和普通党员有所区别,以增强学习实践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指导检查组柴桂荣组长传达了青海省委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动员大会精神,充分肯定我所党委对学习实践活动的高度重视,动员准备工作扎实有效。对我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盐湖所作为全省第一批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单位,要切实把党员干部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要正确把握学习实践活动的方向;二要充分认识学习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三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学习实践活动扎实有序推进,取得实效。柴桂荣同志表示:省委指导检查组将加强与我所的沟通、联系和协调,起到桥梁和纽带作用,推动学习实践活动的开展。 
  所纪委书记、副所长梁青生在会议总结时,要求全所党员干部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的战略部署,在省委和中科院党组的领导下,在省委检查组的指导下,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创新意识,以改革创新、求真务实的精神,扎实工作,完成好我所今年的各项任务,确保我所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取得圆满成功。全体党员会后要认真学习领会所党委的学习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和第一阶段工作安排,紧紧围绕做好我所科研和其他各项工作,有效地深入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推动解决实际问题,确保学习实践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综合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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