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盐湖所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28

所属各部门、全体职工、研究生:

  目前国内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疫情传播风险持续加大,为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减少人员聚集,有效阻断疫情传播,更好地保障全所人员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现就近阶段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落实“四方责任”。严格落实“四方责任”,遵守属地疫情防控要求,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规定,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要求,从严从实开展防控工作。 

  二、强化出行管理。坚持“非必要不外出”,严格限制职工、研究生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和疫情发生地。确需外出的,严格执行出行审批制度。 

  三、严把“输入”关。外省返青的人员必须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住宿所在社区)报备,接受社区健康管理,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四、加强登记管理。进入工作园区、甘河基地、西安二部的所有人员均须佩戴口罩,并严格测温,扫码制度,做好登记。要尽量减少非本单位人员进入,确因工作需要的,应检测体温,扫双码,登记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体温、来源地、工作单位、接触疫情发生地区人员情况。不佩戴口罩、体表温度≥37.2度的人员禁止进入园区范围,并主动到设有发热门诊的医院就诊,进行发热筛查。西安二部严格按照当地政府要求加强疫情防控工作。  

  五、严格会议管理。 坚持“非必须不举办”“谁举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主办部门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50人以上集会需制定专项疫情防控预案,做好参会人员筛查和活动期间防疫管理。 

  六、避免扎堆聚集。不组织、参与大规模聚集性文体、聚会聚餐活动。尽量避免家庭私人聚会聚餐,有流感等症状尽量不参加。尽量不前往人员聚集场所尤其是密闭场所。  

  七、做好个人卫生。要坚持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养成良好卫生习惯,进出公共场所,要配合做好测温、验码等工作,做到疫情防控意识和健康行为不放松。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 

  八、保持工作场所通风换气。各实验室、办公室在条件允许情况下首选自然通风,如室温因通风有所降低,应提醒工作人员适当加衣保暖。 

  九、做好工作和生活场所清洁消毒。后勤中心负责每日对园区、门厅、楼道、电梯、卫生间等公共场所和设施进行消毒。电梯按钮、门把手等频繁接触部位应适当增加消毒次数。保洁、安保人员工作时须佩戴口罩,并与人保持安全距离。保洁人员工作时应佩戴一次性橡胶手套,工作结束后洗手消毒。  

  十、加强员工集体用餐管理。后勤中心督促食堂服务方的疫情防控,组织好公共区域的清洗、消毒、通风、应急处理等工作。食堂按照食品安全管理有关规定,加强食材渠道管控,保障食品安全。后厨区域每天做好清洁和消毒工作。  

  十一、强化防控宣传教育。采用电子屏、所网站、微信群、QQ群等多种形式加强节后返岗疫情防治知识科普宣传,使全所职工充分了解防治知识、掌握防护要点、增强防护意识、支持配合防控工作。 

  十二、严肃信息发布。坚持做到从官方权威发布、主流新闻媒体等正规渠道了解疫情信息和防控知识,文明上网,理性发言,不散播他人隐私,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避免不必要的焦虑和恐慌。 

  十三、强化应急处置。如发生异常情况,严格按照《青海盐湖所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响应工作方案》防控措施及时处置。  

  十四、落实值班值守。后勤中心实行24小时门卫值班制度,健全值守应急机制,畅通信息报送渠道。所有值班人员要始终坚守岗位,严禁擅离职守,遇有重要紧急事项或重大突发事件,要在第一时间向总值班报告,并及时采取措施妥善应对。 

  十五、责任追究。对于传播谣言、玩忽职守、工作责任不落实造成应对疫情工作受影响者,停职接受调查,并依规依纪进行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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