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盐湖所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28

所属各部门:

  根据相关要求和西宁市目前疫情形势,为保障大家的健康,保证研究所各项工作有序开展。28日上午我所召开了疫情防控专题会议,对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具体要求如下:  

  1、根据排查要求,10月19日—27日去过五岔路口星空云峰餐厅、省中医院、兴海路市场、兴海路惠客家超市和珠江海鲜大世界的人员,请主动到社区报备。如有疑似接触史,请主动向单位和社区报备。 

  2、谢绝外来人员入所访问。为我所提供服务保障人员必须入所的,严格进行问询登记制度。

  3、严格进出人员登记管理。职工、学生一律佩戴口罩,严格测温制度。不佩戴口罩、体表温度≥37.2度的人员禁止进入,并主动到设有发热门诊的医院就诊,进行发热筛查。 

  4、外省返青的人员必须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住宿所在社区)报备相关情况,接受社区健康管理,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5、食堂用餐尽量分散用餐,保持距离,鼓励职工自带餐盒,回办公室就餐。研究生尽可能在食堂就餐,减少外出,降低病毒感染风险。

  6、近期尽量不安排公务出差。因工作需要必须出差的,必须经所长批准。要严格做好防护工作,配合目的地疫情防控工作。

  7、科研、办公场所要每日进行消毒。相关场所要保持干净、整洁,注意开窗通风。电梯按钮、楼门把手等经常触碰部位要及时消毒。

  8、各部门非必要尽可能不安排现场会议。减少人员聚集性活动,降低病毒感染风险。

  9、甘河基地加强施工单位、百灵公司等关联单位的防控要求,积极配合当地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10、根据体育局疫情防控要求,体育馆暂停开放,开馆时间另行通知。

  11、请大家积极配合省、市、社区疫情排查及防控工作,并按要求落实管控措施。

  12、坚持做到从官方权威发布、主流新闻媒体等正规渠道了解疫情信息和防控知识,文明上网,理性发言,不散播他人隐私,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避免不必要的焦虑和恐慌。

  

青海盐湖所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10月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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