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盐湖所关于进一步加强复工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3-05

所属各部门: 

  根据《中国科学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和《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指南》,结合青海盐湖所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复工后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把“输出”关,严格管理离开属地行为,出国出差从严审批。确需在省内出差的,经部门领导同意,必须经过所长批准。出差期间严格遵守出差地区政府、业务单位的相关规定,做好个人防护,避免聚会、聚餐、人员密集。 

  二、严把“输入”关,各部门加强在外人员的疫情防控提醒工作,目前尚在湖北等疫情严重地区的人员,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暂时不要离开,每日向所在部门报告健康状况;各部门加强返青人员管理,坚决杜绝疫情输入。 

  三、做好员工健康管理。各部门要切实掌握员工流动情况,及时掌握缺勤人员健康状况。对“返青居家隔离人员”和“未返程人员”加强健康监督,严格落实青海盐湖所一对一防控要求。 

  上班人员,每日在门卫进行2次体温检测。员工健康管理要实现包括职工、学生、临时聘用人员、离退休人员,外来人员(含外籍人员)、物业人员(保安、保洁)等各类人员的全面覆盖,特别针对食堂和物业等接触范围大的人员,更需严格管控,在监控监测、个人防护、人员接触等各方面落实防范措施,避免发生群体性感染事故。 

  四、实行健康状况报告。各部门继续开展“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并要设立可疑症状报告电话,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如出现发热、乏力、咳嗽等症状,应立即向所在部门、研究所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居住地社区报告,并及时按规定就诊。 

  五、加强进出人员登记管理。门卫对进出研究所进行严格管理。对进出人员进行登记。员工每次进入工作园区、甘河基地、西安二部时,应在入口处检测体温,体温正常方可进入。要尽量减少非本单位人员进入,确因工作需要的,应检测体温,符合条件的询问并登记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体温、来源地、工作单位、接触疫情发生地区人员情况,由相关部门确认所办公室审批后方可进入。 

  六、保持工作场所通风换气。各实验室、办公室在条件允许情况下首选自然通风,如室温因通风有所降低,应提醒工作人员适当加衣保暖。 

  七、做好工作和生活场所清洁消毒。后勤中心负责每日对园区、门厅、楼道、电梯、卫生间等公共场所和设施进行消毒。电梯按钮、门把手等频繁接触部位应适当增加消毒次数。保洁、安保人员工作时须佩戴口罩,并与人保持安全距离。保洁人员工作时应佩戴一次性橡胶手套,工作结束后洗手消毒。 

  八、减少员工聚集和集体活动。员工在使用通道、电梯、楼梯时有序排队,保持适当间距。减少召开会议,需要开的会议要缩短时间、控制规模,保持会议室空气流通,提倡召开视频或电话会议。 

  九、加强员工集体用餐管理。适当延长食堂供餐时间,实行错峰就餐,自202039日起开放就餐区,实行一人一桌分散用餐,避免面对面就坐,不与他人交谈。鼓励职工自带餐盒,回办公室就餐。 

  后勤中心督促食堂服务方的疫情防控,组织好公共区域的清洗、消毒、通风、应急处理等工作。食堂按照食品安全管理有关规定,加强食材渠道管控,保障食品安全。后厨区域每天做好清洁和消毒工作。  

  十、强化防控宣传教育。采用电子屏、所网站、微信群、QQ群等多种形式加强复工复产后疫情防治知识科普宣传,使全所职工充分了解防治知识、掌握防护要点、增强防护意识、支持配合防控工作。 

  十一、如发生异常情况,严格按照《中国科学院青海盐湖研究所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响应工作方案》防控措施及时处置。 

  请各部门根据本《通知》要求严格落实各项措施,切勿麻痹大意。

 

                                                                        中国科学院青海盐湖研究所

                                                                             2020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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