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国务院和院、省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响应工作机制,提高青海盐湖所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能力和水平,协调、指导和督促所属各部门对疫情的防控和处置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确保发生疫情时,能够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处理,以控制疫情蔓延扩散,保障职工、研究生、离退休人员和临聘人员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科研等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中央、院和地方相关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调整青海盐湖所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统一领导、统筹协调、督促检查等重要事项。
(一)调整后的青海盐湖所防控疫情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吴志坚
副组长:王萍 王永晏
成 员:马忠汉、党小刚、李发福、孙庆国、年洪恩、戈桦、王敏、肖学英、张西营、冯海涛、樊启顺、李冠伟、贾优良、刘广志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王永晏兼任办公室主任,马忠汉、党小刚、李发福任副主任,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日常工作。
(二)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如下:
所办公室——责防控疫情相关工作的组织协调;负责各部门疫情统计并做好每天汇总日报告工作。
人事教育处——负责研究生情况的统计和报告工作;协同社区做好离退休人员身体情况的统计和报告工作。
党委办公室——负责全所防控疫情宣传工作和检查督导工作,及时传达院、省相关疫情防控的通知。负责检察传播谣言、玩忽职守、工作责任不落实等情况。
后勤服务中心——负责和保障园区内环境的清洁、卫生,保障后勤物资供应,按照要求,负责购置一定数量的防控用品。负责进出园区人员、车辆管理;实行24 小时值班制,认真做好值班记录,一旦发生疫情,需严格按照领导小组的指示,采取相关措施,对身体异常情况人员进行排查和控制,禁止进入研究所工作园区。
所属各部门 ——负责本部门和临时聘用人员接触疑似或者确诊病人史、或者接触过来自疫区亲人、亲戚人员的统计和上报工作。负责本部门职工和临时聘用人员的日常管理和考勤统计上报工作,对缺勤者要逐一认真登记,及时查明原因并报人事教育处。人事教育处负责研究生和离退休人员的相关工作。
二、措施实施
(一)疫情防控
1、所办公室负责制定方案,通知各部门要提醒广大职工、研究生、离退休人员和临聘人员做好自我防控工作。按照防控疫情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各自负责对疫情实行“日报告” 制度和“零报告”制度,并确保信息畅通。 报送时间:自 2020 年 1 月 29 日起,每天 11:30前报送。
报送地址:青海盐湖所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微信群
联系人员:赵昌林
联系电话:13897114946
2、人事教育处要做好职工、研究生、离退休人员和临 聘人员在春节休假期间和上班后流动情况的摸底、全面核查和统计等相关工作,全面掌握人员的流动情况。要求从疫情严重地区返回的各类人员,必须先进行医学隔离观察。对发热者劝其及时就医或在家治疗观察,暂停上学或上班。关注易感疫病的老年人群体,及时分享防控知识,及时了解老同志身体健康和生活情况,并及时做好相关工作。
3、后勤服务中心负责对出入研究所工作园区的所有人员进行管理询问,对体温异常人员限制进入,做好 24小时值班服务。负责督促和指导家属区物业部门做好人员出入登记和管理,做好工作园区卫生治理、消毒和相关防控物资的购置工作。要加强巡查、维护,确保水电等供应。
4、各部门停止组织大型的集会、会议等活动,一般不安排各类人员出差。
5、根据防控疫情需要,所内将支持一定数额的专项公共经费,用于采购必要的防护用品等。
(二)应急响应
1、发现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或相关情况,所属各部门应第一时间向分管所领导和部门负责人汇报;所在部门负责人接到汇报后须第一时间向我所防控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研究所防控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须第一时间向西北研究院、省、市疾病预防与控制机构联系、上报。
2、各部门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相关管理规定做好后续工作。
(三)责任追究
对于传播谣言、玩忽职守、工作责任不落实造成应对疫情工作受影响者,停职接受调查,并依规依纪进行严肃处理。
(四)联系电话
办公室: 李发福 13709754851
人事教育处:党小刚 18997089960
科技处:年洪恩 15897180723
财务资产处:孙庆国 13997236335
党委办公室:马忠汉 13909784440
后勤服务中心:李冠伟 13519715732
西安二部:吴悦 15991895753
甘河基地:刘广志 13897267193
中国科学院青海盐湖研究所
2020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