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青海盐湖研究所(以下简称“青海盐湖所”)有职工学生健身活动房(以下简称“健身房”)一座,现拟对外公开邀请合作单位管理运营。为确保该项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健身房位置及简介:
健身房位于西宁市新宁路18号院内,东临青海盐湖所院配电室、北邻锅炉房、仓库,南邻青海省发改委家属院、西邻建研巷,建筑物地上一层,主体高度为10.10米,钢结构,建筑面积1346.84平方米。健身房有一个标准的篮球场、四个羽毛球场(其中三个套在篮球场)、乒乓球场地96.82平方米(上述地面为丙烯酸光面涂层,包含60组灯控(150W?组)、4组投射灯(1000W?组))和健身场地106.31平方米、更衣室、卫生间等辅助用房和监控系统16组,消控系统覆盖场馆;健身房外可供使用空地(见附图)。
二、合作单位不得用于健身活动以外的餐饮、汽车美容、美容美发、食品加工销售、各类加工厂及其他对周围环境产生噪音、污染或造成影响的经营项目。除此之外,所经营项目应当经过有关部门的审批,具有相关经营资质。
三、合作期限:合作时间为5年,合作期间不得转租。
四、合作对象:
合作单位必须为经营范围包括体育场馆管理服务的企业法人。
五、合作价格及要求
由于拟合作运营健身房在青海盐湖所工作区内,需要满足我所职工和学生的健身活动需求。因此,有意向合作单位可以先考察健身房的场地及设施和健身房外可供使用的空地,在报名时提交包括合作价格和满足我所职工和学生健身活动需要等的方案。根据有意向合作单位提交的方案和商谈情况,确定下一步工作或招标方案。
六、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6月19日17时。
七、报名地址:青海盐湖所综合楼215房间
联系人:邹禹
电话:13997168738
青海盐湖所
2020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