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资助对象
凡涉及盐湖资源与化学相关科学的基础或应用基础研究方面的研究课题,并且希望利用本实验室科研条件进行研究的项目,均可申请本基金。
2、资助方式
中国科学院盐湖资源与化学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包括一般开放基金和重点开放基金两类。开放基金课题以创新性研究为首位,特别是新思想、新概念、新原理、新方法、新技术的探索性研究活动;重点支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的密切结合,并强调各有关学科间的交叉研究。欢迎国内外有志于相关领域探索性研究的专家、青年学者、研究生参与本开放基金的申报。
开放基金课题研究时间二年,资助金额3-8万元,资助研究所需的科研业务费(包括仪器设备使用,差旅费和资料费等)以及材料费(包括化学试剂和试件加工费等)等。
3、申请程序
凡申请资助者须填写并提交《中国科学院盐湖资源与化学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申请书》电子版和同版本的纸质版原件三份。申请书受理一次,截止日期为2013年11月10日,过期不予受理。
4、资助范围
盐湖资源地质方向: 盐湖成盐成矿与环境变化、同位素地球化学、盐湖微生物、盐湖水文地质、盐类资源成矿模式与预测、构造与内陆盆地演化、古气候及内陆流域演化与模拟、盐湖资源与人类活动、盐湖资源信息系统等。
盐湖资源化学方向: 盐湖成盐元素化学、溶液化学与相化学、盐类矿物溶解与结晶过程、无机合成化学、材料物理化学、表面与界面物理化学、盐湖分析化学、盐湖资源综合开发与利用等。
5、基金管理
1)实验室对符合要求的申请课题将安排两名以上(含两名)专家进行初步评审,对初审通过的申请课题提交学术委员会,由学术委员会最终审批。
2)对批准的课题,课题负责人填写《中国科学院盐湖资源与化学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任务书》。
3)课题负责人每年年底前应按要求提交课题年度工作进展报告,课题结题时应按要求提交结题总结报告和科研成果。
4)开放课题资助发表的论文、专利申请、技术报告等应按要求标注应按照开放基金管理条例要求进行标注。
5)开放课题资助所获得或产生的数据、图表、资料、文章、技术报告等须与结题总结报告一起提交实验室。
联系人: 孙永娟 电话:0971-6109812 电邮:yjsun@isl.ac.cn
地 址: 青海省西宁市新宁路18号 中国科学院青海盐湖研究所
邮编:810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