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各部门:
根据中国科学院与芬兰研究理事会(The Research Council of Finland, RCF)签署的科技合作协议精神,双方2025年将共同支持不超过3个合作研究项目(不限领域),现面向全院征集。
一、项目说明:
1、执行年限:不超过3年。原则上将于2025年1月1日启动,2027年12月31日前结束。
2、资助方式及标准:该项目经费主要用于资助中方人员出访国际旅费、在芬期间食宿以及在华举办与合作项目相关的双边学术会议等合作交流费用,不可直接用作科研经费。每年资助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万元。
二、申报要求:
1、截止时间:2024年9月25日17:00(北京时间),逾期提交者将不予受理。
2、中芬双方申请人需分别向我院和芬兰研究理事会提交项目申请,单方申报项目无效。
3、材料要求:申请人通过院ARP国际合作模块中的“院级协议项目”填写项目申请书,并在附件中提交详细的工作计划。其他形式的申报不予受理。
4、原则上每个单位申报项目数不超过1项。
三、评审和立项:
1、双方将分别对项目申请进行评审,并根据双方的评审结果协商确定资助项目。
2、双方将各自通知获得资助的项目承担单位。
3、我院将向获得资助的项目承担单位发放立项通知,依据《中国科学院国际伙伴计划管理办法》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