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合作局、条件保障与财务局关于加强因公出国管理暨报送2019年度
因公临时出国计划和出国预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2-03
所属各部门: 
  根据中央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外交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因公出国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就加强我院因公出国管理和编制我院2019年度因公临时出国计划和因公临时出国预算工作做如下要求: 
  一、 严格规范因公临时出国管理 
  (一)明确出访目的,保证有实效。各单位要统筹考虑,编制年度出国计划,控制出访规模,严格管控赴“热门”国家和世界旅游热点国家团组,切忌“扎堆”出国,不得安排照顾性、任务虚多实少、目的实效不明确的出访,严禁安排一般考察性出国,严禁变相公款旅游或无关人员搭便车出国,继续对党政干部因公出国进行严格的限量管理。 
  (二)分类管理因公临时出国团组,严格限量管理非教学科研学术类团组。教学科研学术交流类因公临时出国团组实施不计批次管理,非教学科研学术交流类因公临时出国团组严格实行限量管理。 
  (三)严格规范不计批次团组管理。要认真领会中央实施不计批次政策的部署,不计批次不是疏于管理,更不是放任自流。各单位应适度控制同一单位参加同一国际会议的人数,切忌“扎堆”出国参加国际会议。 
  二、分类管理因公临时出国经费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组织部、中央外办等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教学科研人员因公临时出国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的规定,自2017年起,对教学科研学术交流类因公临时出国的经费实行区别管理。教学科研学术交流类因公临时出国不再纳入中央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控制,但非教学科研学术交流类因公临时出国的经费,仍纳入国家“三公”经费从严控制范围。 
  三、强化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 
  中央外办、外交部通知要求各单位要进一步严格规范因公临时出国审批,加强外事管理,并要求各单位要对2018年因公临时出国团组进行全面自查,加大对弄虚作假、违规违纪团组的查处和问责,起到警示作用。 
  四、规范编制2019年因公临时出国计划和临时出国预算 
  (一)学生出访、赴港澳台的出访团组和出访经费不纳入编制范围。 
  (二)科研经费包括:科研项目,包括外方资助或院外资助情况。非科研经费:指来自单位的管理经费。 
  (三)报送时间和形式。 
请2019年有出访意向的人员务必于12月31日18:00前,在ARP(国际合作-出访交流-编制年度出国计划-新建)中“添加”填写各自的出访信息并点“提交”按钮报送各自的出访计划,再由科技处汇总报所外事领导小组审核后,统一报送至院。 



科技处
2018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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