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五一”劳动节将至,为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严明纪律、净化节日风气,请全所干部职工自觉遵守各项廉洁纪律,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崇廉拒腐,时刻紧绷纪律规矩之弦,持之以恒纠“四风”、改作风、树新风,现就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工作提醒如下。
一、严禁利用节日为单位或者个人谋取私利、搞利益输送;
二、严禁借节日之机违规发放津补贴、福利、奖金或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
三、严禁公款购买赠送礼品、各种形式的消费卡等;
四、严禁违规组织公款吃喝;
五、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礼券等;
六、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
七、严禁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
八、严禁收受业务关联单位、管理服务对象等通过快递等各种方式赠送、寄送的土特产、纪念品、礼品等;
九、严禁向下属单位、业务关联单位、管理服务对象等私借、使用、占用车辆、转嫁相关费用;
十、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
十一、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活动或者借机敛财;
十二、严禁出入私人会所;
十三、严禁奢侈浪费和各种变相的违规违纪行为。
各部门、各党支部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职工的日常管理监督。所纪委、监审室及各支部纪检委员等要切实担起责任,形成监督工作合力,对节日期间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和相关情况及时向所纪委报告(电话:0971-6307252,0971-6332069)。
祝您和家人过一个舒心、快乐、清廉、文明的劳动节!
中国科学院青海盐湖所纪委
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