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1日,青海盐湖所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签订会,所领导、党委委员、纪委委员、科研、管理、支撑和服务部门负责人和党支部书记等参加了会议。会议由所纪委书记马忠汉主持。
会议首先组织学习了《中国科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重点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和工作措施进行了讲解。
会上,青海盐湖所党委书记与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的部门、全资企业主要负责人等分别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反腐倡廉建设责任书》。通过签订个性化责任书,明确了履行责任主体、责任目标、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等方面的具体内容,为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奠定了基础。
会议要求,签订责任书的领导干部要自觉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履行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以强化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的政治担当,自觉履行“一岗双责”,自觉地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和根本措施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坚持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不折不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做到严守党纪国法,筑牢防线、守住底线、不越红线。
会后,所党委组织科研团队、关键岗位等相关责任主体逐级、分层次签订了新一轮、个性化责任书,进一步强化了责任意识、压实了主体责任,实现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反腐倡廉建设责任书签订工作的全覆盖。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签订现场
会议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