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上午,青海盐湖所召开2022年安全委员会扩大会议。所领导班子、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党支部书记、中层干部、安委会成员、业务主管等近40人参加了会议。党委书记王永晏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和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3月1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上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传达学习了中科院安全工作委员会第十次全体会议精神。听取了所办公室2021年安全工作汇报,审议通过了2022年安全工作要点。
会议充分肯定了2021年全所安全工作取得的成绩,分析存在的薄弱环节和不足,安排部署了2022年重点工作任务。
会议指出,2021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青海盐湖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发展和安全,各项工作安全有效开展,保障了科研工作顺利运行。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各职能部门认真落实安全责任,在开展专项安全整治、各类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安全设施完善、安全培训教育和应急演练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实效。
会议强调,2022年要召开党的二十大,也是我院“率先行动”计划第二阶段目标任务和“十四五”规划全面推进、狠抓落实的关键之年,必须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底线思维,牢固树立安全工作红线意识,把提高科技水平、增强安全风险防范能力作为重要任务,以高度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做好安全工作。
会议要求,全所干部职工要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落实安全责任,严守安全底线,管好安全“责任田”。要继续高度重视疫情防控,严格落实“四方责任”,随时关注地方政府相关的疫情信息发布和防控举措,积极配合所在辖区疫情防控部门做好协调联动,形成联防联控机制,落实应急处置预案,并按规定及时上报相关信息。
会议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