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盐湖所葛飞荣获“全国知识产权系统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发布时间:2022-01-12 编辑:文献情报与编辑部

  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知识产权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表彰全国知识产权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青海盐湖所葛飞荣获“全国知识产权系统先进个人”荣誉称号。该奖项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国家知识产权局联合设立,旨在表彰先进,激励广大干部职工在新时代担当作为、建功立业,以更饱满的热情、更有力的干劲积极为知识产权强国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全国知识产权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每五年评选一次,本次分别授予99个集体为“全国知识产权系统先进集体”称号,97名个人为“全国知识产权系统先进个人”称号。中国科学院系统共1个集体荣获“全国知识产权系统先进集体”称号,2名个人荣获“全国知识产权系统先进个人”称号,受表彰个人享受省部级表彰奖励获得者待遇。 

  近年来,青海盐湖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决策部署,大力开展知识产权相关工作,积极作为、勇于担当、创新方法,在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等方面的工作成绩突出,为建设世界级盐湖产业基地提供了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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