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顺德认为,《行动计划》的发布实施,是一件事关我国发展全局的大事,由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也充分说明了这一点。近年来,无论从宏观还是微观上看,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的效果十分明显,成绩十分突出。知识产权战略得到各级政府相关部门的重视,更重要的是,知识产权战略与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并列成为三大国家发展整体战略,在推动科学技术和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日益凸显,伴随着《行动计划》的发布实施,知识产权支撑经济新常态的作用将更加显著。
“《行动计划》最大的亮点,就是立足中国特色知识产权发展道路,提出了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努力建设知识产权强国的发展目标。”上海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常务副院长许春明教授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认为,《行动计划》主动适应中国经济、科技、文化发展的现实,坚持中国特色,提出了“司法保护主导、行政保护并重”“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专项行动与常态保护相结合”“打防结合、诉调对接”“知识产权评议”“知识产权管理标准认定”以及“支持企业走出去”等发展路径和具体措施,正是立足中国特色知识产权发展道路的反映和体现。
许春明表示,《行动计划》强调了优化知识产权结构、增强知识产权运用效果和管理能力、提升知识产权基础能力等目标,充分体现了《行动计划》的知识产权的运用绩效导向。这对于支撑产业转型升级、营造良好市场环境、提升管理效能、推动国际竞争力提升以及知识产权信息服务、调查统计和人才队伍建设都具有重要意义,谋划了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发展路径。
“《行动计划》讲整体、抓行动、夯基础、重措施,体现了战略思维的系统观和战术思维的点位观。”中国科学院科技政策与管理科学研究所研究员刘海波向本报记者表示,在当今创新行为移动互联化、创新战略开放与封闭组合化的新形势下,知识产权元素几乎已经是无处不在,兼顾统筹与分散是各层面知识产权战略实施面临的重大挑战。除了既定措施,《行动计划》提出,要着力充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部际联席会议职能,充分发挥部际联席会议的作用,这对于我国知识产权战略的深入实施不可或缺,是重要的组织保障。
“《行动计划》对于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努力建设知识产权强国,都具有指方向、定目标、寻路径、找抓手的重要战略意义。”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曹新明认为,《行动计划》对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发挥知识产权对经济发展、文化繁荣和社会建设的促进作用十分重要,并提出了具体措施和实现路径,这无论是对于在宏观层面上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还是在微观层面上打造中国企业走向国际市场的绿色通道,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行动计划》是党和国家对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工作的充分肯定,同时也是党和国家对未来一段时间知识产权工作寄予的殷切期望。”多位专家学者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这是我国立足经济发展新常态,实现由知识产权大国向知识产权强国转变的重要纲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