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中国科学报 发布时间:2014-03-04
“我国科研经费使用不当已经存在很长时间,但是目前并未形成一套有效机制避免或消除这一行为。”对当前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出现恶性问题,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科学院院士葛均波感到愤怒、痛心、错愕。今年在两会期间,他的一项提案即和加强科研经费科学管理有关。
葛均波说:“我们绝不容忍这些现象,要坚决杜绝经费管理上的问题。”
国家财政部、科技部曾联合发出《关于调整国家科技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若干规定的通知》,该文规定强化预算编制和评估评审要求,建立健全课题经费预算评估评审的沟通反馈机制,但并未有效解决科研经费滥用行为。因此,葛均波建议通过以下五个方面改进管理制度,有效合理地使用科研经费。
一是明确提高承担研究项目的科研人员的薪酬福利。科学研究的核心生产力是科研人员的创造性劳动,主要依靠人的创造性思维而不仅仅是购买一堆仪器设备。因此,科研经费的管理要从科研系统管理的整体改革着眼。比如,我国科研人员,特别是研究性大学的教授薪酬水平,比其他行业从业人员收入水平偏低,而美国研究型大学的教授收入比其他行业平均水平高出50%到100%。
“深入改革我国科研经费管理体制。”葛均波特别建议,要根据科研绩效或科研成果调整科研人员收入水平,并且明确科研项目管理中,用于人的因素和物的因素的科研经费明确分离、透明管理。针对一个具体的科研项目,要明确落实提高参加项目人员的薪酬,还要明确落实项目的科研经费只能够用于购买设备仪器的管理制度,这两部分的比例或者具体的数额,需要根据不同学科,以及对国家的不同要求而确定。才能一定程度上避免部分科研人员违规使用经费。如果还保持科研人员部分收入靠科研经费的现状,就无法从源头改变人员经费与设备经费混用的状况。同时,还要进一步配套改革科技人员的薪酬管理办法,建议国家人事部门,根据科研项目的绩效,建立基于项目的人员薪酬管理体制,避免有没有科研项目一个样的大锅饭弊端。
二是科研经费管理人或审批人和申请人分离。目前,我国项目申请和审批人员往往为同一批人或是利益相关群体。这就难以避免此两类人员联合通过科研项目套用科研经费并挪作他用的现象。葛均波建议科研项目的审批管理人员完全与科研项目的申请人分离,可以采取回避制度,从科研项目立项就能避免将科研项目作为利益输送的工具。
三是引入第三方监管。目前,国内关于科研经费的审查已经很严格,也很详细。然而,仍有科研人员通过公关审查人员或利用审查制度本身的漏洞套用经费。葛均波建议引入科研单位以外的第三方监管,提高科研人员公关审查监管方的成本,增加套用经费的难度。如同一般企业同时有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可以双管齐下,加强科研经费审查。
四是信息透明和披露。在这个问题上,葛均波认同科技部部长万钢的观点,即解决科研腐败问题最重要的就是增加透明度。避免科研投入分散、重复,也要靠信息透明。作为管理部门,要创造条件,公开透明,自动接受监督,在不断的监督中改进自己。
五是加大惩罚力度。任何一项违法违规行为,加大违法违规行为的成本无疑是最好的措施,惩治科研经费滥用行为亦不会例外。最后,葛均波表示,“改进科研经费管理制度,促进合理运用,可以从一定程度上减少科研经费滥用。科研经费真正用在科研上,科技强国的梦想不再遥远”。
(原载于《中国科学报》2014-03-04 第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