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人民日报 发布时间:2012-08-09
发挥财政职能作用 支持加快创新型国家建设
财政部部长 谢旭人
在支持科技发展改革和创新型国家建设方面,公共财政具有义不容辞的责任。多年来,特别是“十一五”期间,财政部门始终把支持科技创新摆在公共财政的重要位置。
一是投入总量快速增加。“十一五”时期,全国财政科学技术累计支出1.37万亿元,是“十五”时期的2.8倍。
二是积极落实《规划纲要》重点任务。“十一五”时期,共安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292亿元,安排973计划、863计划和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经费695亿元。
三是建立健全财政科技经费管理新机制。优化投入结构,着力加大对科研机构、国家重点实验室以及公益性行业科技的稳定支持力度,初步建立了与竞争性经费相协调的机制。
四是努力完善科技创新财税政策。从税收激励、金融支持、政府采购、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等方面,健全完善激励科技创新的财税政策体系,为科技创新营造良好政策环境。
“十二五”时期,财政部门将进一步加大对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
一是完善投入机制,推动创新体系协调发展。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力度,确保法定增长。完善与竞争性经费相协调的稳定支持机制,有效发挥科研机构、基地和高校的作用。注重对农业等事关民生的科技和文化科技等的支持,优化基础研究、应用研究、试验发展和成果转化的投入结构。创新投入方式,带动风险投资等社会资本,加快形成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科技投入体系。
二是积极运用财税政策,促进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落实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改进企业研发费用计核办法,落实高新技术企业相关优惠政策。加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对自主创新的支持力度,加大对中小企业、微型企业技术创新和相关公共服务平台的财政支持。实施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综合运用创业投资基金、贷款风险补偿和绩效奖励等方式,推动科技成果转化。
三是加强科技经费管理,促进资源高效利用。推进预算公开,强化科研经费监督管理。优化科技资源配置,加强顶层设计,完善协调机制和联合评议机制,促进科技资源合理规划布局和共建共享共用。推进科技经费绩效评价制度,注重对各类科技计划、基金、工程等专项经费的综合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发挥国有大中型企业骨干作用 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黄丹华
《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 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出台,强调建立企业主导产业技术研发创新的体制机制,为国有大中型企业进一步加快创新能力建设,发挥骨干带头作用,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指明了方向。中央企业将进一步发挥国有大型企业的骨干和带动作用,重点推进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推动企业加强研发机构和科研基础条件平台建设,建立适合企业发展需要的研发体系,明确各级研发机构在创新链条中的职责定位,形成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开发相配套的梯次研发结构。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建设一批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研发机构。在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企业建设一批国家和行业共性技术研发平台,开展应用基础研究,增强企业创新能力。
二是率先突破一批重大关键核心技术。围绕国家重点研发任务开展技术创新和成果产业化,按照“创新储备一代、研究开发一代、应用推广一代”的原则,选择重点领域,确定重点项目,集中力量,加大投入,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形成和掌握一批自主知识产权。发挥中央企业协同效应,推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之间的战略合作,建立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加强联合攻关,解决一批制约企业和行业长远发展的共性及关键技术瓶颈问题。积极开展科技服务中小企业工作,增强企业科技辐射能力,带动行业技术进步。
三是积极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推进传统产业升级。加强统筹规划,推动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的有机结合。依托企业自身优势,选择最有条件和实力的领域作为突破口,开展关键技术攻关,为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提供科技支撑。同时,依靠科技创新,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推动企业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实现企业结构优化调整和产业升级。
四是加强科技资源优化配置。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紧密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加强企业科技资源整合,着力解决科技资源分散、专业交叉重叠和技术开发重复等问题,实现科技力量的有效协同。增强企业全球科技资源配置能力,支持有条件的企业采取多种方式建立海外研发机构,开展国际化研发。加强产学研合作,形成优势互补、分工明确、成果共享、风险共担的开放式合作机制,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推动军民融合,完善军民共用技术平台。发挥转制科研院所行业共性技术服务功能,搭建行业共性技术平台。
完善企业主导的产业技术创新体系 加快工业转型升级
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 杨学山
工业和信息化部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积极探索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其中的一个关键环节是进一步增强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作用,加快完善企业主导的产业技术创新体系。
这是建设现代产业体系的内在要求。只有企业主导产业技术研发和创新,才能通过技术进步提高工业制造基础能力、新产品开发能力和品牌创建能力。
这是工业实现创新驱动发展的迫切要求。当前,我国工业正处于转型升级发展的关键阶段,通过创新来提供工业发展的内生动力变得越来越紧迫。
这是实现工业后发优势的战略部署。我国正处在工业化中期阶段,要在与发达国家的竞争中实现工业后发优势,就必须在全球新一轮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的过程中抢占先机。
工业和信息化部将紧紧抓住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技术进步这个关键环节,着力提高产业科技政策的预见性、普适性和针对性,会同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一道从以下几方面做出努力:
一是要着力解决制约重点产业发展的技术瓶颈问题。提高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攻关的协同和集成能力,对具有战略方向性关键共性技术,集中资金和研究力量实施重点突破。我部以工业转型升级行动计划的重大工程之一“百项技术创新推进计划”为抓手,凝聚资源,聚焦当前制约重点产业发展的关键共性技术、协力组织攻关,为工业转型升级建立推进平台。
二是要积极引导企业创新能力建设。重点引导工业企业加大技术创新、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是我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工作。重视发挥好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引领带动作用,鼓励加强企业技术中心等企业内部研发机构建设。进一步扩大企业在国家科技计划决策和立项论证阶段的参与程度,以产业化为目标的科研项目原则上由企业牵头组织实施。
三是要大力推进科技成果转化。支持和促进重大技术成果工程化、产业化,加快提升制造业领域知识、技术扩散和规模化生产能力,使企业成为技术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主体。
四是要扎实推进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不断探索改进科技计划和科研经费管理方式,瞄准经济建设的主战场,努力做到专项的实施与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紧密相连,与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培育和发展紧密相连。
创新体制机制 加快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张晓强
加快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是党中央、国务院统揽全局做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是对未来产业结构调整和科技发展做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已初步呈现良好的发展势头,但与此同时,也应该清醒地认识到,体制机制障碍日益成为影响和制约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关键瓶颈。
一是创新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企业还未真正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产学研用紧密结合的机制还未完全形成,科技与经济脱节的问题突出。
二是创新成果转化的动力不足。目前我国科技成果转化率仅为25%左右,而发达国家高达60%以上。我国技术创新成果转移转化的机制尚不健全,全社会创新创业的积极性尚未得到充分调动。
三是市场环境难以适应产业发展需要。比如:节能环保和新能源产业的价格形成机制、“三网融合”相关行政管理体制等,已成为制约相关行业发展的重要因素。
四是长效的投入机制尚待建立。财政投入和扶持力度不够,税收优惠政策落实不到位,适应战略性新兴产业特点和要求的资本市场和投融资体系尚不健全。
五是统筹协调机制还不够健全。政府推动与市场主导的功能定位和协同互动关系还没有完全理顺,有关规划、政策和资源还没有真正形成合力,区域布局缺乏统筹规划与分工协同。
下一步,要进一步深化相关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努力营造有利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宏观环境。
一是大力推进科技体制创新。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搭建高水平的产学研用合作创新平台。
二是完善政府调控体系。把市场准入管理的重点从注重规模转向激励创新,扶持新兴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深化民间投资准入制度改革,鼓励民营企业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
三是加快制定落实更加具体有效的财政税收金融政策。政府要建立稳定的财政投入增长机制,综合运用风险补偿等财政优惠政策,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功能,发展创业投资和股权投资基金。
四是加快推进重点领域的关键环节改革。建立促进“三网”融合高效有序开展的政策和机制,深化电力体制改革,推进空域管理体制改革等。加快建立部际协调机制,充分发挥统筹协调和宏观引导作用。
推进体制机制创新,是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当务之急,也是战略性新兴产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的关键。
(原载于《人民日报》 2012-08-07 1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