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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盐湖所所级中心在中央级高校和科研院所等单位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中再次获得优秀
2019年5-9月,科技部、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委托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中心,组织开展了中央级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等单位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工作。
2019年11月20,科技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发布了中央级高校和科研院所等单位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结果,其中,中国科学院青海盐湖研究所等52个单位管理制度规范,科研仪器设备运行使用效率高,对外开放共享成效明显,考核结果为优秀(青海盐湖所在所有344个考核单位中排名第23名)。北京科技大学等89个单位管理制度比较健全,运行使用效率较高,考核结果为良好。中国科学院上海技术物理研究所等192单位达到了开放共享的基本要求,考核结果为合格。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等11个单位开放共享情况较差,存在重视不够、统筹管理不力、通用仪器利用效率低、制度建设缺失、实验队伍支撑薄弱等不足,考核结果为较差。
本次评价考核依托科研设施与仪器国家网络管理平台,以法人单位为考核对象,以客观数据为基础,强调提高运行使用效率,强调法人单位主体责任,强调减轻科研单位负担,通过专家咨询和现场核查,形成考核结果。共有25个部门344家单位参加评价考核,涉及原值50万元以上科研仪器共计4.2万台(套),其中原值1000万元以上的358台(套),涵盖同步辐射光源、加速器、科考船、风洞等重大科研设施56个。2018年度,青海盐湖所所级中心在国家网络共享管理平台开放共享仪器数量达24台/套(原值50万以上的),比2017年新增10台/套开放共享仪器。
总的来看,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的良好氛围逐步形成,利用水平持续提升,支持科技创新作用日益显现。参评的科研仪器年平均有效工作机时为1440小时,平均对外服务机时为240小时。2018年度,青海盐湖所所级中心在国家网络共享管理平台共享仪器的年平均有效工作机时为2736.32小时,平均对外服务机时为561.86小时,开放服务凭证数量达141张,发票凭证总金额达162.75万元。通过共享服务,最大程度的发挥了仪器的使用效率。
按照《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国发〔2014〕70号)有关规定,对考核结果优秀和良好的单位予以表扬,并给予后补助经费奖励。对考核结果较差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要求限期一年整改,一年后整改不到位的,将核减相应仪器设备购置经费。
同时,通过评价考核,也发现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部分单位对仪器购置缺乏统筹,仪器重复购置比较严重。二是部分单位没有按照《意见》要求建立完整规范的仪器使用记录。三是仍有一些单位对实验技术人员支撑科技创新的作用认识不够,实验技术支撑队伍有待加强,专业化管理能力有待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