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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海盐湖所所级中心在中央级高校和科研院所等单位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结果获得优秀称号


        20188月至10月,科技部、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委托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中心,组织开展了中央级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等单位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工作。

    本次评价考核依托科研设施与仪器国家网络管理平台,以法人单位为考核对象,以客观数据为基础,强调提高运行使用效率,强调法人单位主体责任,强调减轻科研单位负担,通过专家咨询和现场核查,形成考核结果。共有21个部门373家单位参加评价考核,涉及原值50万元以上科研仪器共计3.4万台(套),其中原值500万元以上的1173台(套),重大科研基础设施76个,涵盖天文、高能物理及科考船等多个领域。2017年度,青海盐湖所所级中心在国家网络共享管理平台开放共享仪器数量达14/套(原值50万以上的)。

    总的来看,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的良好氛围逐步形成,利用水平持续提升,支持科技创新作用日益显现。参评的科研仪器年平均有效工作机时为1340小时,平均对外服务机时为226小时。2017年度,青海盐湖所所级中心在国家网络共享管理平台共享仪器的年平均有效工作机时为3255.46小时,平均对外服务机时为462.80小时,开放服务凭证数量达146张,发票凭证总金额达113.99万元。通过共享服务,最大程度的发挥了仪器的使用效率。

  20181226,科技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发布中央级高校和科研院所等单位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结果,其中,中国科学院青海盐湖研究所等41个单位管理制度规范,科研仪器设备运行使用效率高,对外开放共享成效明显,考核结果为优秀。中国科学院城市环境研究所等60个单位管理制度比较健全,运行使用效率较高,考核结果为良好。长安大学等246个单位达到了开放共享的基本要求,考核结果为合格。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哈尔滨工业大学等26个单位开放共享情况较差,存在重视不够、统筹管理不力、通用仪器利用效率低等不足,个别单位存在闲置浪费严重、提交数据严重不实等问题,考核结果为较差。

  按照《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国发〔201470号)有关规定,对考核结果优秀和良好的单位予以表扬,并给予后补助经费奖励,我所级中心获得了120万元的后补助奖励经费。对考核结果较差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要求限期一年整改,一年后整改不到位的,将核减相应仪器设备购置经费。

    同时,通过评价考核,也发现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部分单位仪器分散化、个人化的情况依然存在,有不少科研仪器还分散在课题组或个人手中。二是部分单位还存在闲置浪费现象,有不少新购置的仪器全年使用机时很少。三是相当多的单位对实验技术人员支撑科技创新的作用认识不够,实验技术人员数量明显不足,结构也不合理,实验技术支撑队伍薄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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